生效日期:2021年1月5日 公布日期:2021年1月13日
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,推进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,促进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生态环境修复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》(国发〔2006〕9号)和《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3〕11号)有关规定,按照《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》有关要求,经地方推荐、专家评审和我部审核,河北省秦皇岛大蒲河口东部海域七里渔田海洋牧场等17个海洋牧场符合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条件,批准为第七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。
农业农村部
2021年1月5日
附件
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(第七批)
信息来源:农业农村部官网